关于加强干部调整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
各县区党委、政府,市委各部委、市各委办局、市各直属单位:
近期,我市提拔、交流、调整了一批干部,为防止出现用公款相互宴请、大吃大喝、铺张浪费等不良现象,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精神,维护党政机关良好形象。特通知如下:
1、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,始终保持谦虚谨慎、不骄不躁的作风,保持艰苦奋斗、勤俭节约的作风,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和纪律。
2、严禁借干部提拔、交流、调整之机用公款相互宴请和进行各类大操大办活动。
3、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向提拔、交流、调整的领导干部赠送纪念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。
4、领导干部在调整期间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,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办公财物,不得借机突击发钱、发物。
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抓好本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。对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、违反本规定的行为,要严肃查处;情节严重、造成恶劣影响的,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。
中共连云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
连云港市监察局
二OO五年五月二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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